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确保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质量,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
公司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任组员,班主任参与,做好国奖、励志的具体组织和评奖工作。
二、资格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以申请的上一学年成绩为准,国奖申请者必修课加权成绩(不含选修加分)需85分以上,体测75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必修课加权成绩(不含选修加分)需80分以上。
(五)国奖申请者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励志申请者必须为上一年度(2012-2013)经过认定的贫困生。
三、时间安排
国家奖学金 :10月11日晚上18:00-19: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北实307,有学习部同学值班。电子版材料见后面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 :10月18日晚上18:00-19: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北实307,有学习部同学值班。电子版材料见后面要求。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报送,非此时间段不办理,过时不候。
附件中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填写,个人事迹另加附件。
四、材料要求
1. 《国奖申请表》、《励志申请表》各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不得使用两张单面打印!
2. 《国奖申请表》、《励志申请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出现涂改或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 《国奖申请表》、《励志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 《国奖申请表》、《励志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员工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国奖申请表》、《励志申请表》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110字。必须是申请员工自行根据自己的事迹如实填写;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员工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此栏必须班主任签字,否则视为放弃评奖。
6. 上述材料除按时上交纸质版之外,还应将自己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wlxy307@163.com,邮件名称为“班号+学号+姓名+国奖”或者“班号+学号+姓名+励志”,附件申请表也请以上述方式命名,若同时申请国奖和励志请发两份邮件!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且电子版发送时间和纸质版时间要求相同。
7. 上报材料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永利集团
2013/09/29